当前,国内及国外对保安服务行业都进行了一定的理论研究,但普遍都是泛性的保安服务行业理论,或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如何进行法制化建设的相关探讨,而且理论主要体现在针对保安服务行业立法方面的一些运用性探索。国内外研究的区别在于国外主要集中在完善立法制度建设、推动本国保安服务国际化、如何扩大保安服务业务、保安员法制化管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而国内则集中于研究我国保安服务行业历史发展及现状、现行监管机制存在问题、市场化改革方式方法、法治化监管体系建立方向等方面。
自1984年12月开始,创立了我国首家保安服务企业后,保安服务这个领域的项目才被人们所关注,相关学者也逐渐加大了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在研究初期,学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的重点在于如何定义保安服务行业、其所涉及的相关领域范围和确立政府部门监管主体,以适应当时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国保安学》一书中,明确了保安学的定义,并详细阐述了我国保安业的性质、任务和地位,是首个提出“中国保安学”概念的学者。《保安服务的法律问题》一文中, 对保安服务的性质进行了阐述,提出保安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并且两者都是法律约束的对象,而并非执法者的角色,不能代表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保安服务和治安联防比较研究》中,原伟对治安联防和保安服务的实质上的不同进行了论述,主要有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对象、取费形式四个方面,提出保安服务是市场经济行为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在发展生命力上远高于传统的治安联防组织。杜育群在他的《当前保安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文中提到,提高保安素质、拓宽经营范围、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是解决当前保安行业市场存在问题的对策,并且强调法治化监管保安服务行业是建立在对其服务市场的独立性的基础之上,并非是包装过去的治安联防的结果。周理强在《难点、重点、热点、疑点:对保安服务业发展中一些问题的探讨(九)》-文中,针对当前阻碍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突破思想误区、树立企业文化,并建议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队伍,并营造一个利于管理人才晋升的企业环境。
随着保安服务行业逐渐发展,其影响范围越来越广,同时社会对该服务进行市场化、社会化经营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2000年以后,国内陆续出台如政企为离、开放市场、监管措施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国内学术界的研究也陆续扩展为该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间的关系分析,和国外先进国家相关行业的异同,以及市场是否改革、如何对其进行体制改革的反思。
在《中国保安业发展的条件分析》中,郭太生提出,保安行业既然是服务于公共安全项目,就要对“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行业监管法规体系”、“从严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技术与质量”四个方面的挑战进行应对。在《我国保安服务业进入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中,袁春瑛提出在保安服务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可以加强管制,对管制成本可以放松控制,等健全市场机制后,再将管制宽松化以缩小管制成本,这样可以获取更多的社会效益。在《论我国保安服务业有效竞争机制的构建》中,贺红梅提出,改革保安服务行业监管模式,建立保安服务行业的竞争机制至关重要,其目的就是要打破政府垄断经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机制和鼓励放开区域竞争,这样才有利于保安服务业有效竞争机制的构建。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中,胡永正强调,缺乏可行的监管政策,监管机构力量薄弱、市场主体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是现在保安业发展和改革时遇到的主要阻碍,采取加强改革领导、完善法治体系、完善工作体制、推动行业协会发展等措施,将会对国内保安服务行业的向前发展造成有益的影响。